深交所将对苏大维格误导性陈述 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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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nbs p;钊
根据关注函,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提出,苏大维格在互动易平台对投资者提问的回复涉嫌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情形及误导性陈述。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公司及相关违规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强调,希望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首席投资顾问邢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互动易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直接、重要且可信度非常高的信息披露平台,信息披露过程中严格遵守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是上市公司应该履行的基本责任。苏大维格误导性陈述行为显示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存在问题。”
9月14日,苏大维格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光刻机已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出口”;“公司已关注到纳米压印光刻在集成电路和芯片制造领域具备替代传统光刻的应用潜力,并在积极布局。”
此消息一出受到媒体和投资者广泛质疑,并引起公司股价大幅波动。9月14日,苏大维格股价涨停,报收于33.12元/股。9月15日,交易所向苏大维格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所生产光刻设备的具体类型、主要客户及下游用途,以及最近一年一期境内外销售情况等。10月8日晚间,苏大维格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公司直接使用了“光刻机”“龙头芯片公司”等可能引起误解的表述,未能充分考虑到部分投资者可能对光刻机的技术路线、相关技术的具体应用领域等情况不了解,未详细说明公司光刻设备的具体类型、主要的应用领域、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差距,以及客户主要用途等信息;也未说明相关设备收入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未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一般认知的光刻机是指掩模光刻机中的投影式光刻机,但苏大维格所生产的激光直写光刻机主要用于微纳光学产品和衍射光学器件的制造,与前述光刻机不属于同一技术路线,所生产的光刻设备目前也并不涉及集成电路领域相关产品的生产。
苏大维格表示,公司及证券部门诚恳向投资者表示歉意,并将积极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持续学习相关产业政策和文件,努力提升与投资者互动沟通的严谨性与信息传递的完整性,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
10月8日,苏大维格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苏大维格称,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截至10月12日收盘,苏大维格股价已较近期股价最高点(9月15日)下跌25.06%。
“作为上市公司,越是相对复杂、易于混淆的信息,越应该清清楚楚地将正确信息传递给投资者。”巨丰投资首席投资顾问张翠霞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信息披露违规不仅让公司声誉受损,也会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深交所短时间内对苏大维格两次发送关注函是比较少见的,应当引起公司足够重视,积极吸取教训。”
责任编辑:李桐